2018年1月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
2017年12月26日前必须填写并上交《研究生学籍表(二)》,填写前请认真阅读下列注意事项:
1、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仔细填写,字迹要清楚,填写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内容。
2、学号:“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所用的学号。
3、填表日期:统一填写为“2018年1月5日”。
4、休学或退学事由及起止年月:如实填写,如未休学或退学,可在“事由”一行填写“无”。
5、在校期间奖惩情况:填写硕士学习期间奖惩情况,如未获得任何奖惩,则在“奖惩名称”中第一行填写 “无”。
6、学位授予日期、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空白,不用填写。统一由研究生处负责填写。
7、填表人签字:填写核实无误后,本人签字。
请于12月26日之前将填好的《研究生学籍表(二)》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并按照学号最后3位大小排好顺序,市北校区交至图书馆一楼学生服务中心—研究生服务窗口,黄岛校区可交至长江路校区研究生综合科1教163室)。
研究生培养科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