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0〕45号)、《关于下达2020年省属高校奖助学金的通知》(鲁学助〔2020〕24号)和《纽约国际967线路测试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青理工研究生[2020]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做好纽约国际官网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
规定学制内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基本条件
参详见《纽约国际967线路测试研究生手册》(2020版)“纽约国际967线路测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1)
四、名额分配及原则
(一)2020年纽约国际官网分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5名、硕士研究生38名。
(二)名额分配原则
硕士研究生全校国家奖学金名额按1:1的比例分配到学院;博士研究生全校国家奖学金名额按1:1.5(小数点向上取整)比例分配到学院,由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初评,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最终评定。
(三)各学院名额分配指标详见:附件9
五、规范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一)加强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奖学金评审机构
1、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简称评审领导小组),成员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财务处、各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
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按照上级文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有关规定,统筹领导、协调、监督全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
2、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负责研究生奖助学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3、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委员,总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代表和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申请组织、初评;安排专人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发放报表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严格评审条件,规范评审程序。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党和政府授予研究生的崇高荣誉,各学院要严格遵守《纽约国际967线路测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规定的评审程序和政策要求,按照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评选出优秀学生。评审工作务必规范严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证平等、回避、公正、保密原则。
(三)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要进一步规范评审公示制度,各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校级公示应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评审工作进程和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一)9月25日-10月6日
成立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关于评选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布置启动2020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
(二)10月6日—10月8日
各学院成立本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修订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确定学院评审委员会名单,纸质材料盖章报学校评审办公室;
(三)10月9日-10月19日
学院公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严格按照《纽约国际967线路测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规定的评审程序、评选条件和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本学院研究生申报;
研究生对照评选条件自愿申请国家奖学金,如实填写《纽约国际967线路测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同时须提交不少于1500字的优秀事迹说明、成绩单及并按要求提供代表本人能力、素质、特长及其它相关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支撑证明材料,推荐意见一般应由导师亲自填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
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研究生提交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在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对申报国家奖学金人选条件进行严格审核。
各培养学院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参评候选人,采用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推选,确保评选过程和评选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并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各学院于10月18日前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申诉机构为学院评审委员会。
各学院于10月19日下午4点前将推荐人选和增补人选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报送材料应包括:
1、《评审情况报告》,评审报告应能反映评审工作和初评结果等情况;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先提交电子版;纸质版在学校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名单后从系统下载后打印上交一式二份);
4、《获奖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5、《获奖研究生获奖情况汇总表》(相关表格可登陆研究生处网站下载)。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评审报告及表格电子版至812665060@QQ.com。
要求1-2项材料纸质打印版及所有材料电子版。推荐人选附件佐证材料经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后报送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四)10月21-10月22日
进行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差额评选。
(五)10月22-10月26日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各学院报送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对经学院公示无异议且审核通过推荐人选报校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审定,将最终结果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10月27日
各学院要认真总结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经验和问题,积极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纸质材料于10月28日前报学校评审办公室,电子版发至同时报送评审报告及表格电子版至812665060@QQ.com。
(七)10月26日-10月30日
学院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填报山东省资助管理系统;10月30日前将从系统导出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签字盖章,提交至学校评审办公室)
(八)11月3日-5日
校内公示结束后,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在规定时间内将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九)经上级主管部门最终审核后,学校公布获奖名单,并将获奖情况记入研究生个人档案,颁发国家和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获奖证书,奖学金将于当年12月31日前通过学校财务处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
七、发放、管理与监督
(一)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奖学金资金专款专用的规定,在学校建立专门账户列支,在奖励经费到位后,由学院按相关规定申报发放。不准截留、挪用和挤占,同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二)评审结束后,若出现违反学校相关政策规定,被检举揭发并经核查属实者,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资格,对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学校予以追回。
(三)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及相关人员,在学院公示阶段可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四)对评审过程中把关不严、违反学校奖学金评审政策的学院,学校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五)对学院报送推荐人选材料审核不合格或公示存在问题,经学生及相关人员举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认定存在问题的,学校收回该国家奖学金名额并统筹调配到研究生培养质量高、近几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执行情况好的研究生培养学院。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2020年10月6日
附件:
1、纽约国际967线路测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
2、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进程表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2020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5、2020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6、2020年国家奖学金推荐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7、2020年国家奖学金推荐研究生获奖情况汇总表
8、填表说明
9、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学院名额分配表